「陕西」陕西小学女生校内被侵犯:很多学生已退学,没有联系过被侵犯家庭( 二 )


这样的小恶魔 , 他门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吗?很遗憾的回答是 , 不能 。 我国未成年犯罪的起刑点是十四岁 ,
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 , 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 并依旧享受各种权利 。
也就是说 , 他不会被惩罚 , 还会被保护 。
近几年来 , 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日益增多 。 2018年12月2日晚上9点 , 湖南12岁男孩吴某 , 因不满母亲对他的抽烟管教 , 抄起厨房菜刀朝母亲的头砍去 , 连砍20多刀 , 死状甚惨 。 杀人后异常冷静 , 还用母亲的微信给班主任请了假 。 等到被抓时 , 问他为什么杀人 , 他说 , 我杀的是我妈 , 又不是别人!毫无悔过之心 。 更可怕的是 , 因为未满14岁 , 他避免了刑事惩罚 , 而且要求接受教育 , 为了避免引起恐慌 , 当地相关部门只好给他请老师一对一辅导 。 杀人犯不能进行相应的惩罚 , 还因此受到了优待 , 这是多么的讽刺!
2004年7月27日 , 黑龙江省通河县风山镇青山村 , 13岁男孩赵力宝强奸14岁同村女孩 。2005年2月1日 , 女孩母女将赵力宝告上法庭 , 通河县法院判赵力宝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 对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9月26日 , 赵立宝潜入女孩家将女孩母亲用刀砍死 。2006年3月7日 , 赵力宝仅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 。 类似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还有很多 。
现在的孩子已经不像以前的孩子了 。 他们发育早 , 信息来源广 , 学习能力强 , 他们知道怎样用当下的法律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 。 但是可怜的是被侵害的那些人 。 小女孩的母亲眼睛都快哭瞎了 , 她不知道女儿的未来会是什么结果 , 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自己的女儿 , 同时对处理结果也很无奈 , 法律不能制裁加罪者 , 被侵犯者及家人何其无辜?
【「陕西」陕西小学女生校内被侵犯:很多学生已退学,没有联系过被侵犯家庭】自出事到现在为止 , 4个男孩的父母一直没有露面 , 没有联系过被侵犯家庭 , 一声道歉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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