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被控五宗罪,涉案超100亿!这家银行原董事长开审:每天报销40万,把银行当私人提款机,更有天价别墅( 三 )


2004年至2013年 , 姜喜运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 , 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在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 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个人给予的财物 , 共计折合人民币6037.4534万元 , 其中 , 姜喜运伙同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人民币2300万元 。
2013年7月 , 姜喜运安排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违规向关联方出具37亿元的保函 , 未收取担保手续费 , 情节特别严重 。 2014年9月 , 姜喜运指使被告人孙金光销毁其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 , 涉及金额6.598亿余元 。
法院对被告人姜喜运以贪污罪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在其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 终身监禁 , 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决定执行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 终身监禁 , 不得减刑、假释 。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证券时报、中国基金报、上海证券报、光明网、财新网、中国经营报、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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