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4天内无本地疫情低风险地区可举办各类会议活动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明确在14天内无本地疫情的低风险地区可以举办各类会议活动 。举办会议严格落实举办方、举办地的主体责任 。100人以上和会期1天以上的会议活动,要设置临时留观点 。300人以上、会期超过1天的,应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 。
据悉,按照“安全第一、科学施策、闭环管理、严密细致”的原则,我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活动,做好会前和会议期间的防控管理 。在14天内无本地疫情的低风险地区,各级各单位本着严防严控和控制人员聚集的原则,可以举办各类会议活动 。除特殊紧急事项外,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现场会议活动 。
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期 。确需以现场形式举办的会议活动要根据参会人员来源、会议规模、会期及是否安排食宿、交通等情形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所有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临时到会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会议人员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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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会议加强疫情防控管理,主办方请严格遵循“20条”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对会议活动会场疫情防控管理进行了具体要求,包括清洁消毒、通风、参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管理、住宿管理等20条 。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
2.加强会场通风 。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 。在不具备条件的会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
3.会场门口放置一次性医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 。条件允许的,会场每个座位上放置酒精消毒片(巾) 。
4.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电梯门口及电梯间内可放置纸巾 。
5.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
6. 所有会议人员在集体乘车、进入会场和餐厅前均要测量体温,体温高于 37.3℃的人员不得进入 。
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 。领导同志讲话和会议发言时可不佩戴口罩 。在室外举行的会议活动、保持 1米以上间距时可不佩戴口罩 。
7.所有会议人员在住宿登记、集体乘车和进入会场前均要核验健康码,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入内,并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做好会议人员健康登记,严格落实会场实名签到,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 。
8.举办单位和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报到前 14 天组织开展相关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会,确需参加的人员应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方可参会: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的 。省内人员行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省外人员提前 2-3天报到后统一检测 。14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执行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
9.举办单位和参会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参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 。报到前 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 。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会 。
会议期间,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次体温测量,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由指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汇总登记,并留存备查 。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会议活动举办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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