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三部门联合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四 )


工程机械排放氮氧化物157.32万吨,颗粒物6.89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9.22万吨;
农业机械排放氮氧化物189.30万吨,颗粒物9.37万吨,挥发性有机物22.45万吨;
营运船舶在核算水域排放二氧化硫42.08万吨,氮氧化物102.48万吨,颗粒物8.44万吨;
铁路内燃机车排放氮氧化物13.37万吨,颗粒物0.49万吨,挥发性有机物0.72万吨;
民航飞机排放氮氧化物7.27万吨,颗粒物0.2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0.49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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