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刚刚通过!青岛这些区域明确禁止!涉7区3市( 二 )
为加强社会监督,《规定》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民政、公安、城市管理、园林和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 。民政、公安、城市管理、园林和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电子邮箱等,并对收到的举报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
转发,周知!
来源:青岛日报
推荐阅读
- 任性|无证还任性拐弯酿悲剧!青岛胶州一电动三轮车与货车相撞 一驾驶员身亡
- 辛勤劳动|青岛部分影院开始营业 防疫工作绝不“马虎”
- 不放过|零容忍!青岛三部门联合“暗访”调查 一辆隐患车都不放过
- 951|青岛中考落幕 九年级单科最大缺考951人 8月14日将公布成绩
- 足球联赛|青岛城市足球联赛继续冒雨进行 再现13:0大比分
- 国瑞|青岛国瑞体育“草根足球模式”引省媒关注!还有网络直播
- 注册会计师|青岛首个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行业联合党委在城阳区成立
- 高效|高效青岛建设攻势2.0版出台 青岛市税务局各项任务持续推进
- 工业|青岛税务:为工业互联网插上税务翅膀
- 生活|青岛审计: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助力城市品质提升攻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