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违法占道引发事故 宝坻交警两小时成功追逃

驾车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 , 自以为没人看到 , 跑了就没事?日前 , 一名抱有如此侥幸心理的男子在案发2小时后就被宝坻交警依法追逃归案 。该男子驾驶大货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 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 其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
|大货车违法占道引发事故 宝坻交警两小时成功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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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早上8时许 , 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接到报警 , 宝坻区平宝线与宝武路交口北侧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 肇事车辆已经逃逸 , 伤者伤情严重 。宝坻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工作 。
经查 , 该起事故因一辆重型货车违法占据非机动车道而引发 , 该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 导致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受伤、乘车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宝坻分局高度重视 , 立即组织多警种协同作战 , 迅速对肇逃大货车展开追查 。
经核查走访 , 警方确认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重型货车 。由于该车是刚刚注册登记的新车 , 事发时没有悬挂正式号牌 , 给案件侦破造成了一定难度 。对此 , 宝坻交警双管齐下 , 围绕肇事车辆和逃逸方向同步开展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 , 交警很快发现 , 该车事发后去往了蓟州区 。通过联系公安蓟州分局进行协查 , 仅仅在事发2小时后 , 宝坻交警即成功将肇事车辆追逃归案 。目前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据了解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 , 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 , 为逃避事故责任 , 故意逃离事故现场 , 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具体表现为: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弃车逃逸 , 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 , 人逃离事故现场 。本案中 , 驾驶红色大货车的男子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 。
针对本案的发生起因 ,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 在日常通行中 ,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各行其道 , 切勿占道行驶 , 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紧急情况下 , 当事人迅速、及时地抢救受伤人员可以防止受伤人员伤势恶化、受到二次伤害甚至造成死亡 , 从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 。如果侥幸选择逃逸 , 则必将承担严重法律后果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99条规定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规定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附件2中还规定 , 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一次记12分 。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 ,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规定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 , 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 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 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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