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最高奖励10万元

中新网银川6月11日电(于晶)6月11日 , 采访人员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 为充分调动中介机构和个人帮助宁夏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 , 宁夏人社厅、人才办、财政厅联合出台《宁夏引进人才突出贡献中介机构和个人奖励办法》 。
《办法》要求 , 引进人才范围主要包括各类中介机构和个人帮助宁夏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宁夏以外全职引进的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人才团队) , 原则上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A、B、C、D四类人才 。 对未列入A、B、C、D类人才引进范围但为宁夏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实用人才 , 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 , 确定相应人才层次和类别 。
《办法》规定 , 引进人才突出贡献中介机构和个人评选奖励采取积分制 , 每引进1名A、B、C、D类人才 , 分别积200分、70分、50分、30分;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 , 按照团队成员所对应的人才类别累计计算积分进行申报;同一人才(人才团队)只能由一个中介机构或一名个人申报1次 。 总积分在30分以上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可自愿申报相应奖励 。
此外 , 结合目前宁夏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实际 , 宁夏的奖励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 , 发挥政策引导和“杠杆撬动”作用 。 宁夏引进人才突出贡献中介机构和个人评选奖励工作每3年组织开展一次 。 宁夏引进人才突出贡献中介机构奖励设置一、二等奖 , 对个人的奖励只设置引进人才突出贡献个人奖 。 引进人才突出贡献机构奖原则上每次评选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 , 分别给予10万元(人民币 , 下同)、5万元奖励;引进人才突出贡献个人奖原则上每次评选10个左右 , 每人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
【宁夏: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最高奖励10万元】宁夏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 此《办法》填补了宁夏关于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人才政策的空白 , 对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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