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检察|广西女子丢身份证“被结婚”后续:民政局将撤销记录

【延安检察|广西女子丢身份证“被结婚”后续:民政局将撤销记录】广西苏女士曾于2014年2月丢失身份证 , 但很快补办 。 去年11月 , 她和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时 , 发现自己于2014年6月4日在河北保定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 并于2天后又办理离婚 。 此后 , 苏女士曾两度起诉唐县民政局 , 以撤销“被结婚”“被离婚”记录 , 但一审和二审法院都以超过5年起诉期限为由 , 不予受理 。 9日 , 唐县民政局称将会为苏女士撤销“被结婚”和“被离婚”记录 。 (人民日报)
延安检察|广西女子丢身份证“被结婚”后续:民政局将撤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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