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 四男子用金属探测仪探盗上万枚铜钱 撤离途中便被抓

北京联盟_原题:榆林四男子用金属探测仪探盗上万枚铜钱 , 撤离途中便被抓
陕西榆林定边县四名男子得知一遗址线索后 , 利用金属探测器从中盗掘铜钱万余枚 , 但"好运"不长 , 四人得手后在撤离路上 , 被警方查获 。 "文化遗产日"来临前的6月10日 , 陕西志丹县检察院公布的一份起诉书披露了这起盗掘古文化遗址案 。
上述"志检刑诉〔2020〕27号"起诉书显示 , 2019年12月14日 , 榆林定边县男子袁某、袁某某、范某某、屈某从杨某某处得知延安市志丹县某某村有古代瓦片后 , 四人就商议到志丹县盗掘铜钱 , 因路线不熟 , 决定由杨某某带路 , 由袁某驾驶自己的五菱宏光面包车来到志丹县某某村 。
当日 , 袁某、袁某某、范某某、屈某四人利用金属探测仪在某某村一沟畔处探测铜钱 , 到天黑时未发现铜钱 , 袁某四人及杨某某决定在某某村一农户家住下 。 12月15日 , 五人再次在某山上探测 , 下午时在一平台处探测到铜钱 。 袁某等四人商定先对杨某某隐瞒事实并将其送回吴起县 , 天黑后再挖掘铜钱 。
将杨某某送回吴起县后 , 袁某四人再次回到探测现场 , 趁天黑挖出铜钱 , 装了约五个尼龙袋(铜钱沾有泥土) , 共计10849枚 。 之后 , 四人将盗掘的铜钱装到车上 , 准备返回定边县 , 行至吴起路段时被延安市高交大队志丹中队民警查获 , 于12月16日凌晨被移交至志丹县刑警大队 。 当日 , 上述四人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志丹县公安局刑拘 , 后于2020年1月16日被悉数批捕 。
【盗掘 四男子用金属探测仪探盗上万枚铜钱 撤离途中便被抓】志丹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 , 被告人袁某某、范某某、屈某、袁某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取秘密手段盗掘某某遗址内窖藏的大量文物 , 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 应当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共同犯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三条之规定 , 被告人袁某某、范某某、屈某、袁某所盗掘古文化遗址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所盗掘的铜钱经鉴定为一般文物 。 根据相关规定 , 四被告人系初犯 , 积极退回文物 , 未造成文物损毁 , 并确有悔罪表现 , 自愿认罪认罚 , 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