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马巨谈执行费的交纳( 二 )


主持人:不予执行和驳回申请是否需要收取执行费?
马巨:申请执行费原则上由被执行人承担 , 不予执行和驳回执行申请的理论上不收取执行费 。
主持人:执行费是否可以减免呢?
马巨:执行费存在可以减免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没有明确规定 。 但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条文规定了司法救助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 , 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 执行费用的减免可以参照适用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收费制度的暂行规定》(京高法发字[2002]第121号)第十条规定了被执行人为下列人员或者单位的 ,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减免申请执行费用:(一)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二)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三)系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 , 生活困难的;(四)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 , 无其他收入 , 生活困难的;(五)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 , 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六)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等社会公共福利失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七)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减免申请执行费的其他情形 。
主持人:如果申请减免执行费 ,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马巨:当事人申请减交、免交申请执行费的 , 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等书面材料 , 《申请书》应当载明减免申请执行费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 并提供足以证明存在减免申请执行费情形的证据材料 。
主持人:除了民事执行案件外 , 现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案件也移送执行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案件是否收取执行费?
马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可否收取诉讼费意见的复函》(法办函[2017]19号)的答复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不同于民事执行 ,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 , 不应收取诉讼费 。 因此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不应收取执行费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马巨谈执行费的交纳】主持人:好的 , 非常感谢执行局法官助理马巨和广大网友的参与 , 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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