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两电动车相撞,因为都未靠右行驶,警方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扬子晚报两电动车相撞,因为都未靠右行驶,警方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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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扬子晚报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祝隽 采访人员 陈咏)很多市民错误地认为,交规主要为机动车设置,骑自行车和电动车可以随心所欲。11日,扬州两辆电动车相撞,因两骑行人都未靠道路右侧行驶,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扬子晚报两电动车相撞,因为都未靠右行驶,警方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11号7时20左右,张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凤凰岛路时,与同向行驶的由陈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双方车辆受损,陈某某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经现场调查了解,警方认定该起事故中,双方均未靠道路右侧行驶,均未能保证安全驾驶,双方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扬子晚报两电动车相撞,因为都未靠右行驶,警方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要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靠道路右侧行驶。既保障自身安全,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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