骥路|| 股权转让,受让有限公司股权后,你就是公司股东了?( 二 )


【骥路|| 股权转让,受让有限公司股权后,你就是公司股东了?】2、办理受让股权后的过户手续
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 , 关于股权转让中的股东资格认定的标准 , 存在很大争议 , 标准不一 。 在此情形下 , 我们在受让公司股权时 , 一定要严格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履行股权过户相关手续 。 具体来说 , 要办理如下手续:
(1)通知公司受让公司股权情况;
(2)要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 并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3)要求修改公司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要求修改公司章程 , 对公司章程的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5)要求公司进行股东及其出资额的工商登记变更 。
附: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 ,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 , 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 , 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 , 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 , 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 , 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 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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