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片市内三区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如何分配?来看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答

半岛采访人员 于红靓
【区片市内三区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如何分配?来看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答】近日,有网友咨询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分配问题,对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出了详细解答 。
据悉,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辖区内土地征收工作过程中,土地补偿费由政府征地机构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安置补助费由征地机构直接拨付到被征地单位所在区政府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户 。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有关规定,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辖区内土地征收工作过程中,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为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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