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民政局回应盲人练一年字办离婚 录音录像设备岂能缺失


北京联盟_原题为:民政局回应盲人练一年字办离婚 录音录像设备岂能缺失近日 , 宁夏银川一对老夫妻历时两年才办成离婚手续 。 老人女儿称 , 卡壳原因是母亲签字不合格 , 母亲是位盲人 , 手也风湿变形 , 为此练了一年的字 。 而涉事的西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则对此予以否认 , 称没有为难当事人 , 不可能让老人跑了两年都办不了手续 , 也不可能让练这么久的字 。
#盲人#民政局回应盲人练一年字办离婚 录音录像设备岂能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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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图

涉事双方说法歧异 , 一方说“盲人母亲练字一年才办成离婚” , 一方说压根就没这么回事 , 孰是孰非令人殊难判断 。 但是 , 既然老夫妻2018年即有离婚之意 , 到涉事婚姻登记处咨询 , 而今年6月初才办结离婚 , 时间跨度之长 , 不免让人生疑 。 当初 , 涉事部门是怎么提供办事程序指引的?是否对老人造成了误导?这之间可有什么误会情形?涉事部门也回溯查一查 。 不拿出证据“自证清白” , 而只自说自话简单予以否认 , 难以让人信服 。

《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 , 当事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 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三选一即可 。 但关于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事项 , 民政部2015年底出台的新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36条及第56条 , 规定设置“签名……并按指纹”的“双保险”要求 , 缺一不可 。

并不否认 , 随着教育普及和社会进步 , 不识字签不了名的人几乎凤毛麟角 , 但也不能排除 , 老年人群体中还有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存在 。 此外 , 还有一些人因失明、手指残缺不全等残障因素难以签字 。 要完成其中一项都不容易 , 又何谈两项?《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加码要求 , 或有必要加以重新审视考察 。

姑且不谈涉事部门是否真让褚女士练了一年的字 , 单是6月2日当日 , 工作人员引导失明且因风湿手指变形的褚女士 , 颤巍巍、歪歪扭扭地前后签7次字 , 让人于心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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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残障人士办事 , 予弱势同胞以必要的人文关怀 , 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 早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 对此 , 《残疾人保障法》第55条明确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 , 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 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 ”其实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13条也有“ 婚姻登记处可以安装具有音频和视频功能的设备 , 并妥善保管音频和视频资料”的类似规定 。

但是 , 由涉事部门推脱“协调录音录像的设备需要时间” , 并“考虑到褚女士会写字” , 遂引导褚女士颤巍巍签下7次名可见 , 录音录像设备于涉事部门是缺失 , 并未成为其基本配置 。 不然 , 又何谈“临时协调”?配置录音录像等服务残障人士的辅助性设备 , 几十分钟至多个把小时 , 事情即可顺利办结 。

在各银行营业网点 , 音频、视频设备早成其固有配置 , 同为面向普罗大众 , 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单位 ,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也无妨向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学习 , 让音频视频等辅助性设备成为基本配置 , 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 。

【#盲人#民政局回应盲人练一年字办离婚 录音录像设备岂能缺失】木桶最短的那块木板 , 决定了木桶中水的容量 。 而残障人士的办事难易 , 则决定了一个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水准程度 。 (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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