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11岁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案宣判:公司赔偿6.7万余元


男孩|11岁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案宣判:公司赔偿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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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这一生命权纠纷案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宣判 , 这是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 。 静安法院判决:ofo小黄车公司向男孩家属赔偿67000余元 , 驳回男孩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 本案案件受理费6.5万余元 , 由原告承担6.3万余元 , 被告ofo小黄车公司承担1000余元 。
【男孩|11岁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案宣判:公司赔偿6.7万余元】静安法院认为 , 被告ofo小黄车公司作为新型自行车租赁活动的经营者 , 应尽到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 。 我国相关行政法规明确规定 , 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满12周岁 。 在无人值守的线上技术交易模式下 , ofo小黄车公司应该考虑到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模仿性强、自我控制能力差等因素 , 应对共享单车的解锁方式尽到充分的注意 。 因此 , 在提醒注意、车锁解锁方式等方面 , ofo小黄车公司未尽到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 , 增加了受害人因骑行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风险 。 对受害人因骑行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 应承担赔偿责任 。
同时 ,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具有基础地位 , 被害人擅自解锁共享单车骑行发生交通事故 , 与监护人疏于监管有关 。
提醒:学校、社会和家庭平时需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 普及安全知识 , 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 下面请看以下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 , 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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