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发布《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 二 )


|北京朝阳法院发布《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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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新闻通报会发布席
朝阳法院调研发现 , 近年来 , 文化产业“跨界发展”的趋势日益显著 , 因“搭便车”“蹭热度”而引发的纠纷频发 ,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为你读诗”不正当竞争案就是典型的因“搭便车”而引发的纠纷 , 尚客圈公司于2013年发起“为你读诗”公益诗歌艺术活动并成立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 , 受到网友广泛喜爱 , 2014年 , 首善公司(后更名为“为你读诗公司”)在苹果应用商店推出为你读诗APP , 后又创建名为“为你读诗客户端”的微信公众号 , 首善公司的这种行为就具有明显“搭便车”的主观故意 , 最终法院认为首善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 判令首善公司停止使用“为你读诗”字样并赔偿尚客圈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
法院建议
优化产业布局结构
强化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
朝阳法院建议文化企业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结构 , 强化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 。
①加速推动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 建议文化企业最大限度开发文化产品的商业价值 , 合理规划开发布局 , 推动文化产品向传统产业延伸;传统产业企业则应注意提炼产品文化品牌价值 , 强化品牌意识 , 逐步向文化领域延伸 。
②强化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 , 变被动制止侵权为主动防范纠纷 , 改变传统的“创作—运用—保护”的事后维权思想 , 建立“保护创作—保护运用”的立体化产权保护思想 , 在产品开发、创作、运用的各个环节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 有效避免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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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朝阳法院针对不同纠纷类型 , 就知识产权各领域维权提出建议 。对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法院建议规范权属取得与作品使用 , 文化企业应建立健全版权采购制度 , 通过合法授权取得商品 , 同时加强对上游权属的审查 , 对于合法取得的权利作品 , 文化企业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具体权项 , 避免超范围使用 。对于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法院建议相关主体在订立合同时要建立要素式审查模式 , 在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上细化合同条款 , 避免潜在交易风险 。对于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法院建议企业通过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健全侵权预警监测机制等方式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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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党组成员齐晓丹
此次新闻通报会是朝阳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建庭20周年之际 , 为预防和化解文化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 引导区域文化产业良性发展 , 在深度调研基础上推出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审判”专题发布会 。朝阳法院党组成员齐晓丹表示 , 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 , 为辖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更多的司法指引 , 未来朝阳法院也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 释放司法效能 , 优化营商环境 , 为北京“四个中心”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
专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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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琛
祝贺朝阳法院审判白皮书的发布 , 此次一同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 , 可以说是对白皮书的具体诠释 , 透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到“产业需遵法律之轨” , 案例的裁判是法院对文化市场交易规则的确认与探索 , 不仅是对个案的处理 , 对于产业界未来的交易行为也具有指引作用 。从裁判中抽象出规则 , 一言以蔽之就是诚信 , 违反诚信原则的寄生模式和剥削模式是不可取的 , 这是十大典型案例共同宣扬的核心价值 。还可以看到“法律应合产业之需” , 法律在调整产业利益时 , 应当尊重创作的规律和行业的惯例 。希望司法经验不仅仅是学术研究的素材 , 也能成为立法的宝贵素材 。法官不能拒绝审判 , 无论多么复杂的问题 , 法官注定要成为先行者 。对于你们的探索与先行 , 我心怀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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