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要股东资质要求降低!证券公司股权管理新规来了,七大要点全看懂( 二 )


五 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
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 , 此次修改也进一步明确有关监管要求 , 包括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 。
证监会要求 , 券商股东应当充分了解股东权利和义务 , 充分知悉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风险等信息 , 投资预期合理 , 出资意愿真实 , 并且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 不得签订在未来符合特定条件时 , 由证券公司向特定股东赎回股权或由特定股东转让、受让证券公司股权的协议 , 或者形成类似的实质上具有“对赌”性质的股权交易安排 。
六 明确单个非金融企业实际控制证券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的豁免情形
此次修改将非金融企业入股证券公司的要求做了调整 , 对一些豁免情况做了明确规定 。
证监会指出 , 非金融企业入股证券公司的 , 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指导意见;
(二)单个非金融企业实际控制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50% , 为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情形除外 。
七 明确控股股东变更为持股 100%的股东的备案程序
此次修订在很多细节方面做了修订和进一步细化 。 比如明确了控股股东变更为持股 100%的股东的备案程序 。
证监会要求 , 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 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增至 100%的 , 证券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 5 个工作日内 ,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
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股权或者 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 , 不涉及条款里所列情形的 , 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依法不需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 , 自相关确权登记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 , 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
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的股权变更不适用本款规定 。
投资|主要股东资质要求降低!证券公司股权管理新规来了,七大要点全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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