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同意!一批新大学来了!( 二 )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 , 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 , 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 , 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 , 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 , 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 , 终止办学 , 撤销建制 。
《方案》称 , 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 , 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 但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 ,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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