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红周刊|加加食品停牌一天,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市场红周刊|加加食品停牌一天,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作者:木木
2020年6月11日 , 加加食品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从中可以看到:在自查中发现存在为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存在的违规对外担保本金余额合计46,605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4% 。
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宜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第13.3.1条、第13.3.2条的相关规定 ,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12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 , 将于2020年6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 , 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 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加加食品”变为“ST加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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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事项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公司此前还收到过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这说明对公司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在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 , 并在2018年4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 , 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 。 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 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
针对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 , 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 , 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 , 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杨振给予警告 , 并处于罚款20万元 , 其中作为加加食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 , 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对杨子江、段维嵬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对刘永交、彭杰、王彦武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于罚款3万元 。
据“天眼查”显示 , 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为酱油、食用植物油、食醋、味精和鸡精的生产和销售 。 接下来 , 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 , 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 , 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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