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郑州市公安交管业务全面恢复

近日 , 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 》 , 对加快全面恢复公安交管各项业务、明确牌证“延期办”“容缺办”政策适用期限、明确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过渡期、加强政策过渡期提示宣传服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

牌证“延期办”“容缺办”政策适用期限
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 停止执行 。
1
关于延期办理注销业务
自7月1日起, 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 , 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 , 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
【7月1日,郑州市公安交管业务全面恢复】2
关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
自7月1日起, 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 , 已取得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有效期 。
3
关于保留原号牌号码期限
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 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 , 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
4
关于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
自7月1日起, 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 , 6月30日前 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 , 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5
关于期满换证容缺办理
对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 , 要提示驾驶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 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

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过渡期
疫情期间出台的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设置过渡期 , 过渡期结束停止执行 。
01
自8月1日起, 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 ,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等情形 , 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 , 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
02
自9月1日起, 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 其他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 , 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 , 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
郑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 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 , 生产生活逐渐恢复正常 , 请您及时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 , 避免因为逾期给您的出行与生活带来不便 。
郑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张玉东 通讯员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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