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地摊官宣!山东允许在这些地方“摆摊”!

6月1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优化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允许各地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广场、空旷场地、闲置建筑等,发展地摊经济、集市贸易,不再将以上内容作为城市管理考核事项 。
摆地摊官宣!山东允许在这些地方“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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