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速递|交警看后“再来一单”,奇葩!长春司机“自贴”罚单?

_本文原题为:奇葩!长春司机“自贴”罚单?交警看后“再来一单”
5月29日23时55分 , 南关区交警大队民警赵志强在东莱南街执勤时 , 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停在马路中央 , 显然这名驾驶员是违法停车 , 赵志强正准备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 , 却发现车子的挡风玻璃上赫然夹着一张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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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强上前查看发现 , 这张罚单的日期是5月22日 , 正是自己前不久开出的 , 处罚原因同样是违法停车 。 看样子 , 这名驾驶员想利用旧罚单 , 让交警误以为这辆车已经被贴单处罚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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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 赵志强给该车再次出具了一张新的《违法停车告知单》 , 贴在驾驶室挡风玻璃上 。 在此 , 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 , 不要贪图一时之便违法停车 , 以免阻塞交通酿成事故;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逃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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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五项 , 违法停车 , 未靠道路最右侧 , 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 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 由于该驾驶员不在现场 , 民警采用非现场摄录的模式 , 为其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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