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私自收购烟叶, 宁都两男子获刑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私自收购烟叶 ,宁都两男子获刑
2018年7、8月份 , 被告人朱某为谋取利益 , 到烟农家收购烟草公司未收购的等级较差烟叶 。 2018年10月9日上午 , 被告人朱某在没有经营烟草专卖许可的情况下 , 联系被告人黄某 , 要求黄某将其收购后放置在福建省宁化县以及宁都县长胜镇村民家中的烟叶 , 装上由黄某驾驶的赣货车上(在车上放置数十包砻糠做伪装) , 欲运往广东销售 。 次日凌晨 , 被告人黄某驾车将烟叶运往广东时被宁都县执法人员查获 。 经称重 , 该车上烟叶总重量为16130千克 。
黄某|私自收购烟叶, 宁都两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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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黄某于2018年10月11日被抓获归案 , 被告人朱某于2019年7月15日主动投案 , 两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朱某、黄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烟草) , 扰乱了市场秩序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 构成非法经营罪 。 鉴于被告人朱某有自首情节 , 被告人黄某系本案从犯且有坦白情节 , 两被告人均有积极的悔罪表现和特殊的家庭困难等 , 均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据此 , 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来源:赣州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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