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杂志|商场老板组建“私人部队”:平时进行体能、搏击训练,打完人发500元奖金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商场老板组建“私人部队”:平时进行体能、搏击训练 , 打完人发500元奖金
一家商场的老板 , 居然还有自己的私人“安保队” , 谁不听话 , 老板看谁不顺眼 , “安保队”就收拾谁!今年1月下旬 , 随着法院判决的做出 , 一起严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
珠宝店发生打架事件
2018年9月3日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 , 本县宏辉购物广场一楼临街的周大生珠宝店发生一起打架事件 。 民警赶到现场后 , 周大生珠宝店的员工说 , 他们的老板李强被宏辉广场的安保队员给打了 , 现在人已不知去向 。 而宏辉购物广场安保队员称 , 商场要求该店搬离 , 该店拒不履行 , 他们今天是奉命前来对周大生珠宝店封铺的 , 结果老板李强不但不配合反而出手伤人 , 安保队员把他制服后现在控制在商场的警务室里 。
赶到警务室发现李强满身是血 , 蜷缩在警务室的一角 , 民警赶紧联系120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 后医院诊断 , 李强头面部多处骨折 , 肋骨6处骨折 。蓝田县公安局经过侦查 , 将参与“打架”的弘辉商场6名安保队员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
案件发生后 , 不断有群众向西安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宏辉商场的老板曹晓辉以及安保队员有多起涉黑涉恶问题 。 西安市公安局扫黑办接到举报后 , 认为该案重大复杂敏感 , 遂于2018年12月指定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异地管辖侦查“曹晓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公安碑林分局接手本案时 , 仅有宏辉商场6名安保队员在案羁押 , 罪名也仅是涉嫌故意伤害罪 。按照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相关精神 , 碑林区检察院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该案 。 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和公安机关侦查员查阅了该案的原始卷宗 , 发现在前期蓝田县公安局的侦查工作中 , 在押的6名安保队员“众口一致” , 声称是接到商场经理命令前去封铺的 。
在封铺过程中 , 李强先掏出一把水果刀捅刺安保队员 , 几个人出于正当防卫才将李强制服打伤的 。 而商场经理穆忠声称 , 要求周大生珠宝店搬离现有临街铺位到商场后侧的位置是出于整体规划经营的需要 , 租赁合同里面约定商场有权调整商户位置 , 商户如不配合的 , 商场有权采取封铺、清理柜台等行为 。 穆忠还称是自己给“安保队”下达的封铺清理命令 , 老板曹晓辉对此不知情 。 按照前期侦查的情况来看 , 这就是一起突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 而且几名嫌疑人还存在着正当防卫的可能 。
检察官和侦查员敏锐地意识到案件也许不这么简单 , 于是制订了详细的侦查计划 。 经过反复比对现场监控视频 , 他们发现 , 冲突发生时 , 被害人李强确实有一个从裤子口袋掏东西的动作 , 但是由于距离较远 , 图像不清晰 , 看不清楚被害人掏出的是一个什么东西 。 侦查员首先询问了李强 。 李强称 , 当时看到对方冲进柜台开始推搡拉拽自己的营业员 , 为了保护自己的员工和柜台内的珠宝首饰的安全 , 他就冲进人群 。 但是见对方人多势众 , 情急之下 , 他就从自己的裤子口袋掏出一串钥匙握在手中用以自卫 。
侦查员随即分别讯问了在押的6名安保队员 。 6人都交代 , 没有看清被害人从裤子里掏出的具体是什么东西 。 随后侦查人员问到为何在原来的笔录中都“众口一致”的声称李强手里拿了一把水果刀 , 几个人的回答也出奇地一致 。 【方圆杂志|商场老板组建“私人部队”:平时进行体能、搏击训练,打完人发500元奖金】原来是案发后几人先被关押在蓝田县行政拘留所 , 由于拘留所监室有限 , 几人没有被分别羁押 , 于是几人就开始了“商量” 。
有的说 , 看到李强从裤兜里好像掏出来的一个什么东西 。 有的提到 , 冲突中自己的腰部被一个硬物划了一下 , 留下一个划痕 。 有人提到 , 后来在打扫现场时 , 在地上发现了一把水果刀的刀鞘 。 于是几个人就商量好 , 在公安机关讯问时“众口一致” , 说是李强先掏出一把水果刀出来伤人 , 然后几个人才合力将其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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