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车驾管业务将全面恢复 请注意“延期办”适用期限

大河网讯(河南日报记者 李凤虎)6月15日 , 记者从郑州市交警支队获悉 ,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安排 , 近期 , 郑州交警部门将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 , 对牌证“延期办”“容缺办”政策适用期限、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过渡期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
牌证“延期办”“容缺办”政策适用期限是: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 , 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6月30日停止执行 。
自7月1日起 , 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 , 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 , 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 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 , 已取得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有效期 。
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 , 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业务 , 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车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业务 , 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
自7月1日起 , 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 , 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 。 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 , 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
【交通车驾管业务将全面恢复 请注意“延期办”适用期限】疫情期间出台的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设置过渡期 , 过渡期结束停止执行 。
自8月1日起 , 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 ,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等情形 , 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 , 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
自9月1日起 , 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 其他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 , 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 , 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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