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我国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仍须完善( 二 )


引入市场化的经济分析思维 。技术事实的查明一直是商业秘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鉴定意见是诉讼法规定的重要证据类型,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事实都具备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条件 。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借助专家辅助人制度和法官进行庭外技术咨询的方式解决技术问题 。专业型人民陪审员参加刑事案件审理,将其拥有的专门性知识直接带入合议庭内部,使得合议庭与控辩双方在涉案技术性争议上的沟通更加流畅,是解决案件技术性争议的有效方法 。
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从减少社会对抗的角度出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可以探索认罪认罚制度,使用速裁模式 。认罪认罚制度以及速裁程序的适用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实现预防再犯罪的目的也将大有裨益 。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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