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下跌诱发高质押踩红线 中小银行股权乱象待治理( 二 )


对于上市银行而言 , 高比例的股权质押存在质押爆仓的隐患 , 此外股权质押也较容易诱发大额的股权转让交易 , 不利于银行股东结构的稳定 。
质押率过半股东权利受限
对于上市银行大股东而言 , 并非持股即对应相应的话语权 。 在监管加强银行股东和股权管理后 , 一旦上市银行股东的股权质押超过50%即会被限制相应的权利 。
【股价下跌诱发高质押踩红线 中小银行股权乱象待治理】近期民生银行董事会准备换届 , 股权分散导致持5%左右及以上的股东之间出现矛盾 , 高比例质押股份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上或受到一定限制 。
就股权质押率过半股东权利是否会受限的问题 , 采访人员致电采访民生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 , 对方表示无法回应该问题 。
如果股东频繁质押或拍卖股权 , 上市银行经营不稳定性可能因此加剧 。 去年9月 , 财政部网站发布《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指出 , 金融企业出资人质押所持金融企业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该金融企业股权的50%或金融企业全部股权的5% , 以两者孰低为限 , 金融企业应当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按照所质押股比对其在股东(大)会表决权进行限制 。
江西银行在年报中称 , 当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的股权的50%时 , 要求股东出具放弃股东大会表决权的承诺函 。 截至报告期末 , 江西银行内资股质押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50%的股东有29户 , 共有6.31亿股表决受限 , 占总股本的10.48% 。
部分城商行在限制股东表决权的措施上均与江西银行一样 , 但也有少数银行的规定不同 。
华融湘江银行在年报中称 , 该行对于质押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50%的参会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 , 其有效表决权为持股总数的70% , 被限制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总数 。
“银行股东高比例的股权质押率会诱发关联交易、股权转让等风险 , 影响银行稳健经营 , 目前已有部分银行对质押比例较高的股东进行表决权的限制 。 ”盘和林指出 , “目前部分银行的治理结构出现了一些乱象 , 尤其是城、农商行 , 存在通过股权控制操纵贷款、担保、同业投资等行为 , 甚至让银行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 。 ”
监管加强股权乱象治理
据相关媒体报道 , 此前有部分中小银行的股东通过贷款入股银行 , 再将银行股权质押获得资金 , 循环操作之下 , 不仅可以在不占用资金的前提下就能够获得大笔银行股权 , 还能控制银行进行利益输送 , 更为可观的还有股权的增值收益 。
今年4月 ,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 , 在监管最近查处的个别中小机构中 , 董事长或股东的司机、某个保姆居然是大股东 , 甚至存在使用假身份证注册持有股权等情况 。
早在2018年 , 原银监会就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 规范违规代持、股权结构不清晰、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滥用股东权力损害银行利益等现象 。
大量高比例股权被大股东质押出去甚至冻结的背后 , 存在着这些股权被拍卖的可能 , 进而导致上市公司面临控股权转移的风险 。
周亮表示 , 在加强银行的股权管理方面 , 银保监会近期专门开展股权集中托管 , 对股权质押、变更和增资行为作出严格规范 。
江瀚还建议 , “可以看到商业银行本身就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 面对这些问题 , 实际上 , 商业银行需要考虑的是 , 如何从监管层面想更多的办法 , 真正把股权体系构建得更加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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