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会26个月“修成正果”,甘李药业“一肩挑两家”的前董秘离职


|过会26个月“修成正果”,甘李药业“一肩挑两家”的前董秘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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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掌握产业化生产重组胰岛素类似物技术的中国企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甘李药业”)16日开始网上发行申购 , 这距离其拿到IPO批文仅11天 , 但距离其IPO过会已有两年零两个月 。 而此前甘李药业“一肩挑两家”的前董秘王旭州由IPO上会前的“职员”变成了“离职” 。
对于甘李药业前董秘王旭州“一肩挑两家”的事宜 , 大众证券报2018年4月曾以《一肩挑两家—— 甘李药业前董秘IPO冲刺时刻辞职》为题作了报道 。 据甘李药业2016年5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 , 王旭州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于中信证券 , 历任投资银行委员会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职位 。 2015年12月至今 ,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甘李药业2018年1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 , 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12月2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聘请王旭州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王旭州暂未入职;2015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8日 , 王旭州正式入职 ,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29日 , 王旭州因个人原因辞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虽然王旭州2015年12月28日才正式入职甘李药业 , 但其在甘李药业2015年领取的薪酬金额为210165元 。 有人士认为:“对照高管2015年的薪酬情况 , 甘李药业对于王旭州的起薪时间应该是从2015年8月24日聘任开始的 。 但那时王还未入职 , 还是保荐人中信证券的保荐代表人 。 这是‘一心二用’、两处领薪 , 且涉及到IPO项目的甲乙两方 。 ”
其后 , 在甘李药业IPO冲刺关键时刻 , 王旭州提出辞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但他并未离开甘李药业 , 而是成了“职员” 。 在甘李药业2018年1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 , 截至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 王旭州持有甘李药业员工持股公司旭特宏达40000股(占比为0.57%) , 在公司中任职为“职员” 。
6月15日甘李药业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 , 旭特宏达持有甘李药业3392.46万股 , 占发行前总股本9.40% 。 王旭州仍持有40000元(占比为0.57%) , 不过在公司中的任职变为了“离职” 。
【|过会26个月“修成正果”,甘李药业“一肩挑两家”的前董秘离职】“证监会没有明文规定不能从保荐券商跳槽到拟上市公司 。 但是王旭州在保荐人、拟上市公司两处同时任职 , 肯定不妥 , 涉嫌利益输送 。 王旭州当初辞去高管职务 , 一定程度上是为甘李药业顺利过会 。 辞去高管当职员 , 只是权宜之计;最终的‘离职’则是必然 。 ”一不愿具名的保荐代表人告诉大众证券报采访人员 。 采访人员 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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