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举报家族资产200亿,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二 )


当时“海南政法”通报表示 , 查明 , 与刘远生相关联的公司共计36家 , 已转让3家、注销或吊销8家 , 目前刘远生实际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5家 。 经评估 , 目前刘远生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 , 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雷士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 , 加上其他资产 , 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4135.88万元 。
张家慧简历
张家慧 , 女 , 汉族 , 1965年3月出生 , 重庆万州人 , 研究生学历 , 法学博士学位 , 副研究员 , 1990年1月参加工作 , 1998年6月加入 。
1990年1月至1992年7月 , 历任省万县地区中级人民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
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 , 历任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 。
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 , 就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
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 , 待分配 。
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 ,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
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 , 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区中级人民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 ,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 , 任海南省高级人民审判庭副庭长(正处级)
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 , 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
2006年12月至2010年11月 , 任海南省高级人民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
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 , 任海南省高级人民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
2012年7月至2019年11月 , 任海南省高级人民党组成员、副院长 , 审判委员会委员 。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海南一中院 。
每经APP、海南政法等
【曾被举报家族资产200亿,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刘远生
1956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惠阳军分区司令员兼守备某师师长 。 1963年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副司令员兼广州军分区司令员 。 1969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副参谋长 。
庭长
简介官职名称 。 民国各级审判机关 , 视事务繁简 , 设民庭与刑庭各一或各几个 , 每庭设庭长一人、推事若干人 , 担任审判职务 。 大理院(中国最高法院)庭长为简任官 , 余多为荐任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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