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直播带货频频“翻车”争议不断 这事归哪个法管?( 二 )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也指出,主播和商家法律意识薄弱,违法成本较低 。此外,直播具有即时性,事前很难防范,事中也很难取证,更多的是事后通过举报、投诉等解决,监管起来也有难度,缺少监管手段和经验 。
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
直播带货涉及主播、商家以及平台等多个主体,出现售后问题,消费者到底该找谁?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目前,直播带货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业界也有不同解读 。
赵占领认为,直播带货本身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按照直播带货的表现形式来看,符合电子商务法中所规定的电子商务的概念,受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等约束 。
直播带货“翻车”,主播有没有责任?赵占领分析了主播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种情况:“一是为自己经营的产品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产品销售者,若宣传内容虚假,则涉嫌构成欺诈,需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二是为其他商家做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需要对作为广告主的商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尽到审查义务,否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在朱巍看来,现有的电子商务法没有区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他认为,直播平台表面上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但在实际操作中,一定程度上可转化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播身份也从网络服务使用者成为平台内经营者 。
“但这一部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销售行为中的宣传是否算广告行为、平台责任如何划定也有争议 。”朱巍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规范,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纳入,按类别详细划分,对平台进行分类监管 。
今年4月,58名网络主播被禁止5年内在全行业注册和直播,黑名单制度成为拉紧行业规范的第一道防线 。6月5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等8部门表示将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其中包括对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的探索和实施 。
近日,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将牵头起草行业内首部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标准,或使直播带货有规可循,迎来标准化发展 。
“在法律出台之前,行业制定规范和标准规范从业者行为是好的开始 。”邱宝昌表示,“但是更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不断完善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之能适应技术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变化 。”
【主播直播带货频频“翻车”争议不断 这事归哪个法管?】唐姝 刘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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