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个人缴费同步提高30元

【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个人缴费同步提高30元】18日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 通知明确 ,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 。 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看到 , 通知中明确 ,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 。 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实行分档补助 , 地方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 对持居住证参保的参保人 , 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
同时 , 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 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 各统筹地区要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 , 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 , 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 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统筹地区 , 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水平 。 立足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 , 统筹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
通知中还对居民医保待遇进行了安排 , 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总体保障水平达到70% , 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等 。 全面落实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 , 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封顶线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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