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名 定规矩方圆

伴随着民法典草案通过 , 我国民法典时代正式来临 。 这部以“民”命名的法典 , 承载着几代法学人乃至全体中国人民的夙愿 ,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 , 为依法行政定方圆、为领导干部定规矩 。“盖天下之事 , 不难于立法 , 而难于法之必行 。 ”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党是否能坚持依法执政 , 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能落实依法行政 。 依法行政进程中不乏潜藏暗礁 , 个别领导干部仍存在人治思想、长官意识 , 在抓法治上喊口号、练虚功、摆花架 , 甚至在执法和司法中挂“空挡” 。 那些不能或者不善于正确处理遵法守法与依法行政关系的 , 法治引领工作实际长期打不开局面的矛盾问题背后 , 总有干部法治素养不够高、依法行政不到底的深层原因 。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 。 选人用人方面 , 我们党历来强调德才兼备 , 而法治素养则是“才”的必备要件之一 。 “其身正 , 不令则行;其身不正 , 虽令不从 。 ”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高不高” , 将决定履职效能“好不好” 。 《民法典》以人民为核心 , 依法来治理 。 领导干部提升法治素养 , 就必须在“民”与“法”之间彰显为民情怀 。 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 ,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切实加强政治监督 , 严格日常监督 , 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手中紧握法律戒尺 , 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 要通过不断学习、调研 , 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 将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 与不断消除影响和制约法治进程的“治理赤字”结合起来 , 牵住“牛鼻子” , 善于“转盘子” , 坚持“钉钉子”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 法律的落脚点在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心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尽快打开局面 , 充分调动法治能力 , 有效深耕“责任田” 。 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颁布 , 不只为民生福祉擎画蓝图 , 更要求赓续努力 , 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 不能拘泥于自己权限的“一亩三分地” , 更要在法典框架内全面思考 , 做到结合工作实际 , 跨领域、跨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沟通联动 。 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 通过线下“面对面”、线上“云对云”等方式 , 唱好普法“重头戏” 。 相关法律服务工作要紧扣民法典 , 不仅要认认真真讲法治 , 更要老老实实抓法治 , 增强司法为民的力度 , 拓宽法律援助的广度 , 彰显依法行政的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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