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缩持股期限 外资战投A股大松绑,降资本门槛( 二 )


此外 , 《战投办法》修订草案取消了外国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 。
证券市场评论人布娜新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此前外资战略投资A股的方式仅定向发行、协议转让两种 , 投资方式较少 , 如今要约收购的放开也将为外资提供更多战略投资方式的选择 。
放宽跨境换股条件
【北京商报|缩持股期限 外资战投A股大松绑,降资本门槛】放宽跨境换股条件也是《战投办法》修订草案的一大看点 , 以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或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 , 外国投资者可以其持有或者增发的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手段 。
《战投办法》修订草案第5条显示 ,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 , 或外国投资者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对A股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 。 但实施这一条件的前提还需满足四项要求 , 一是境外公司合法设立并且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 , 且境外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战略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施的 , 境外公司应为上市公司 。
二是外国投资者合法持有境外公司股份并依法可转让 , 或外国投资者合法增发股份;三是符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 完成相关手续;四是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需要指出的是 , 《战投办法》修订草案也明确外国投资者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实施战略投资可参照适用 。
商务主管部门取消事前审批和备案
此次《战投办法》修订草案也创新监管方式 , 取消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国投资者实施战略投资的事前审批和备案 。
《战投办法》修订草案规定 , 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相衔接 , 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作为实施战略投资的程序性要求 , 明确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 对于未按规定报送投资信息的外国投资者及上市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罚 。
另外 , 取消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国投资者实施战略投资的事前审批和备案 , 加强自律管理 , 要求外国投资者、上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就战略投资是否符合《战投办法》修订草案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 对于符合规定的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对于不尽责的中介机构 , 证监会将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除此之外 , 《战投办法》修订草案要求发挥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作用 , 规定外国投资者、上市公司应在权益变动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中就战略投资是否符合《战投办法》修订草案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董亮马换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