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香港教育局:所有中小学须让学生学习唱国歌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8日向全港中小学发出通告 , 提供有关展示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的指引 , 指示所有中小学须教导学生奏唱国歌的礼仪 。
国歌香港教育局:所有中小学须让学生学习唱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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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教育局发言人说:“《国歌条例》已于今年6月12日正式刊宪生效 。 根据条例 , 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发出指示 。 《国歌条例》的精神是尊重国歌 , 任何人不可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 , 或不当使用国歌 。 所有中小学须提供机会 , 让学生学习歌唱国歌 , 并教导学生国歌的历史及精神 , 以及奏唱国歌的礼仪 。 ”
发言人强调 , 国旗、国歌及国徽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 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须予以尊重 。 培养学生对国民身分的认同 , 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学习宗旨 。 让学生认识自己国家历史、文化、经济、科技、政治体制和法律等各方面的发展 , 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 , 更是学校教育应有之责 。 学校须教育学生认识自己国家的国旗、国歌及国徽 , 这是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的一部分 , 有助加强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 。
发言人又说 , 中小学必须在举办庆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7月1日)、国庆日(10月1日)的活动时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 。 教育局并强烈建议 , 学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别场合 , 例如开学日、开放日和毕业礼等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 , 并鼓励学校定期展示国旗及区旗 , 以及奏唱国歌 。
发言人表示 , 教育局会与学界保持紧密联络 , 并根据情况 , 为相关学习提供适切支援 , 以协助学校推展有关工作 。


此前报道林郑月娥签署《国歌条例》 , 6月12日正式刊宪实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1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特区立法会通过的《国歌条例》 。 该条例将于6月12日正式刊宪实施 。
“我很高兴《国歌条例》12日正式刊宪生效 , 这标志着特区履行宪制责任 , 也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 。 ”林郑月娥当日表示 , 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 , 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 香港特区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 , 立法维护国歌尊严是特区应有之义 。 她表示 , 期望市民自觉尊重国歌 , 因此推广国歌的工作至为重要 。 为了让下一代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 , 以及遵守国歌奏唱的礼仪 , 教育局会更新教学资源 , 并以通告形式向学校发出指示 , 支援学校教导学生 。
特区政府新闻处当日发布新闻公告表示 , 《国歌条例》为奏唱、保护及推广国歌订定条文 , 以维护国家尊严 , 增强公民国家观念 , 以及弘扬爱国精神 。 《国歌条例》所订明的罪行只涉及不当使用国歌 , 或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2017年在内地实施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后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 , 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 ,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 特区立法会于2019年1月和2020年5月分别完成《国歌条例草案》首读、二读程序 , 并于6月4日三读通过该草案 。

【国歌香港教育局:所有中小学须让学生学习唱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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