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 女环卫工起诉站长性骚扰 被诉站长:她没当上班长心存怨恨( 二 )



▲周某某与黄清丽聊天截图 。 受访者供图
周某某认为 , 自己是在开玩笑而黄清丽太过认真 , 同时可能因为此前在工作安排上 , 黄清丽没能当上班组的班长对自己心存怨恨 , "因为(班长)有300元一个月的班长费 。 "周某某说 , 自己对包括黄清丽在内的工友都很不错 , 黄清丽弟弟的工作也是其介绍的 。
起诉站长性骚扰法院已立案
黄清丽说 , 一开始她曾害怕这件事被同在环卫站工作的丈夫知道 , 影响夫妻关系 , 同时也担心如果直接顶撞站长 , 站长会将他们夫妻俩开除 , 令他们丧失经济来源 , 而且在广州上学的孩子也可能受到影响 。
"当时我以为他只是好色 , 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性骚扰 , 而且他还有进一步的念头 。 "黄清丽说 , 怕老公知道后会误解 , 她还曾一度将周某某发给他的微信消息全部删除 , 但后来黄清丽还是鼓起勇气跟丈夫讲了自己被骚扰的情况 , "老公知道后很支持维护我 , 表示底线不容侵犯 。 "
此后 , 黄清丽找到了律师丁雅清向其寻求帮助 , 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周某某停止对自己的骚扰 , 并道歉同时支付精神赔偿费用 。 黄清丽与丁雅清沟通之后 , 将周某某及其所在单位街道环卫服务队一同列为了被告 。
丁雅清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介绍 , 我国在2005年就把"禁止性骚扰"写进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中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也有规定 , 禁止违反妇女意志以带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行为、语言、文字、图片、图像、电子信息等任何形式故意对其实施性骚扰 。 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通过建立适当的环境、制定必要的调查投诉制度等措施 , 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 丁雅清认为 , 周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黄清丽的性骚扰 。
丁雅清说 , 我国第一起与性骚扰相关的诉讼可以追溯到2001年 , 但当时起诉的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 。 性骚扰事件过去常常以"名誉权"、"一般人格权"或"生命健康身体权"立案 。 直到2018年12月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将"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作为了民事诉讼的新案由 。 黄清丽的诉讼也正是以此作为案由 。
6月15日 , 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立案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杜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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