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女士|眉山女子遭遇渣男服药跳楼自杀 结果......( 二 )


5亲属串通伪证 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后来 , 汪女士的离婚诉讼终于如期开庭 。 2018年12月7日 , 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派员以第二代理人身份出庭支持诉讼 。 上述《案例》还这样记录道:“何某同意离婚 , 但他虚构43万余元夫妻共同债务 , 五个亲属串通出庭作证 。 ”当时 , 这让汪女士傻了眼 , 采访人员从眉山市中院等部门证实 , 律师钟蓉用事实、证据、法律予以驳斥 , 其代理意见被法庭采纳 。
何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 去年 , 二审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专家观点
只需提供初步证据 就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蹇峰看来 , 汪女士遭遇了家庭暴力、丈夫婚外情对象的侮辱、离婚时丈夫串通亲属虚构债务 , 不堪忍受之下绝望到服药跳楼 , 她的遭遇可以说是无数个不幸家庭的缩影 。 家暴受害者承受了身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 , 也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
2016年3月 , 为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 。 2017年6月 ,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程序规定(试行)》 , 人身保护令旨在预防家庭暴力发生 , 在离婚诉讼中 , 只要申请人有具体请求和理由 , 提供的初步证据足以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暴力现实威胁 , 法院即可批准申请 。
蹇峰介绍 , 眉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及时引导汪女士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有效预防了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 同时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 , 为汪女士离婚诉讼提供法律援助 。
眉山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 , 妇女是家庭的“半边天” ,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 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应有之义 。 妇女遭遇家暴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
图文编辑:星月
via:【汪女士|眉山女子遭遇渣男服药跳楼自杀 结果......】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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