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网|最高奖励200元!青岛出台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相关办法


青岛出台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相关办法——
举报建筑垃圾“乱弃偷倒” , 市民最高可获200元奖励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青岛正打出重拳整治各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 6月18日下午 , 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 对外发布了《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 决定引入有奖举报制度 , 市民发现渣土车有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 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举报 , 经调查核实准确无误 , 最高可获200元奖励 。 该《办法》即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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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插图

为加大力度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 , 日前我市建立了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 , 并研究出台《青岛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对源头监管、过程管理、机制建设和服务提升四个方面予以规定 , 建立调度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 , 推进整改工作和综合整治工作 。
据初步统计 , 截止昨日 , 住建、城管、交警、交通等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063人次 , 检查摸排工地2452个次 , 检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372次 , 设检查点606个 , 检查车辆2472辆 。
举报属实 , 每件最高奖励200元
《办法》规定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包括随意倾倒、私自倒卖建筑垃圾 , 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 建筑垃圾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
《办法》提到 , 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人应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车辆主要特征 , 要附带清晰可查证的图片、影像资料(带车牌照、车辆进出、有倾倒撒漏行为过程等) , 并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 , 有效联系方式 。 对于通过热线电话方式举报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应保存违法图片和影像资料 , 以备向相关部门提供 。
举报案件经承办单位查实后 , 举报奖励分为200元和50元两个标准 , 其中举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私自倒卖建筑垃圾、私设消纳场所违法行为的 , 每次奖励200元;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 , 每次奖励50元 。
接到通知起20日内领取奖金
《办法》明确 , 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20日内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奖金领取表》 , 办理领取奖金事宜 。
举报人应在有效期内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信息 , 由奖金发放单位通过银行汇款形式发放奖金 。 无法联系到举报人或逾期未领取的 , 视为自动放弃 。 因举报人提供相关信息不准确 , 导致无法发放或者错发奖金 , 由举报人负责 。
需要注意的是 , 上述违法行为的举报仅涉及建筑垃圾 , 即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 , 而并非涵盖所有的垃圾 。
对违法行为无法查实 , 或在受理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 , 或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处罚的 , 多头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 , 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 , 对举报人不予奖励 。 此外 , 对同一违法行为 ,奖励首位举报人 , 具体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
附:
《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举报对象: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内容包括随意倾倒、私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 。
奖励标准:举报随意倾倒、私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查实奖励200元: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查实奖励50元 。
奖励领取:举报人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20日内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奖金领取表》 , 办理领取奖金事宜 。
(采访人员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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