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安网|天柱法院:执行工作有态度有力度也有温度


一边是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严重残疾的申请执行人 , 一边是身患肺结核、母亲有糖尿病、为治疗女儿癫痫病已举债近二十万元的被执行人 。 案件执行标的额343001.61元 , 如何执行是好 , 承办法官杨冠华想了好几天 。
但案子不能就这样一直摆着不处理 。
被执行人杨某林外出务工 , 杨冠华就分别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槐的律师及其家属、被执行人杨某林的妻子进行会谈 , 商讨执行方案 , 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 , 申请执行人同意把执行金额从343001.61元降到240000元 , 但被杨某林一家仍无力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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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 杨冠华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 从情理、法理上让双方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 , 经过多次做工作 ,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 除原来已垫付的医药费24231.01元外 , 被执行人杨某林再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7万元 , 杨某槐共获得赔偿款194231元 。
在支付兑现款时 , 被执行人杨某林妻子表示“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而造成杨某槐的身体受到伤害 , 我代表杨某林说声对不起 , 请你们原谅” 。 而一声“对不起”“请原谅” , 双方从相互责备到彼此体谅 。
在办理执行案件中 , 天柱法院执行法官“刚柔并济” , 一方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 , 以法慑人 , 显示法律不容触犯的尊严;另一方面 , 考虑到一些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 , 又处处体现着执行的人性化与人情味 。
【贵州长安网|天柱法院:执行工作有态度有力度也有温度】来源:天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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