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持玩具手枪斧头抢金店获刑12年半

内蒙古一男子持玩具手枪斧头抢金店获刑12年半
文章图片

图为被抢首饰 。警方供图
中新网鄂尔多斯6月20日电 (采访人员 张林虎)20日 , 采访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获悉 , 达拉特旗“12·26”金店抢劫案被告人刘某获刑12年6个月 。
2019年12月26日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一金店被抢 。 男子刘某手持一把斧头及玩具手枪进入金店后 , 持枪恐吓店员并用斧头砸烂展柜玻璃 , 抢走4个金手镯、4条金手链 , 8件金首饰共计10万余元 。
2019年12月31日 , 警方在锡林浩特市将刘某抓获 。 不久 , 公安机关将8件黄金首饰发还金店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刘某手持斧头、玩具手枪恐吓店员 , 并用斧头砸烂展柜玻璃抢劫黄金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抢劫的黄金价值10万余元 , 已达到抢劫数额巨大的标准 。
最终 , 刘某因犯抢劫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 并处罚金2万元 。 (完)
【内蒙古一男子持玩具手枪斧头抢金店获刑12年半】【编辑:黄钰涵】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