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青岛崂山区多部门召开联席会 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二 )
(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精神恍惚等情况,存在或疑似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遭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被遗弃在医疗、教育或儿童救助和福利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的;
(6)未成年人存在自杀、自残、工伤、火灾、坠楼、溺水、中毒、交通事故等非正常伤害、死亡情形的;
(7)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 。
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情况不报应承担什么后果?
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意见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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