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如何解决高空抛物?民法典中有答案


近日 , 贵州省高级法院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 其中有一起未成年人高空抛物伤人致死纠纷案 。 ‌‌2019年7月2号下午5:50左右 , 贵阳市中铁国际城小区一名10岁男童将两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从7楼窗户中扔了下去 , 其中一个击中了袁女士的头部 , 导致她当场昏迷 ,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 ‌‌袁女士丈夫将男童和小区物业告上法庭 , 经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男孩的父母赔偿袁女士家人78.5万元 , ‌‌同时小区物业承担补充赔偿将近5万元 。

毫无预兆的高空抛物 , 不仅让两个家庭都陷入了一场悲剧 , 也让小区内的居民时常恐慌 , 担心自己也会被高空抛物行为所伤害 。 然而 , 这样的悲剧 , 早已不是起 , 据广东省统计 , 仅2019年至2020年季度全省法院审结各类高空抛物坠物案件 , 就有61件 , 根据法的数据 , 2016年到201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超过了1200件 。
「高空」如何解决高空抛物?民法典中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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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之所以成为典型案例 , 主要在于本案的致害者是一个未成年人 。 根据法律规定 , 由未成年人引起的侵权纠纷 , 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责任 。 同时 , ‌‌本案中存在两处细节:, 死者受伤的地点是一个通道 , ‌‌现场有不少人流来往;第二 , 现场从个灭火器坠落到第二个灭火器坠落相隔约7分钟 , 物业没有及时发现通道中有灭火器坠落的情况 , 也没有及时发现并救治 , 因此判定物业公司承担没有完全履行安全保障的责任 。

对于高空抛物造成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 如何承担这一问题 , 民法典提供了一个“基准线” , 两个“变量” 。 一个“基准线”就是“禁止抛掷物品” , 两个“变量”则是强调物业公司守土有责 , 凸显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服务管理等责任;强调公安等机关要主动介入调查 , 通过严密地调查 , 把责任精准地落到责任人身上 。

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介入民事纠纷 , 这在其他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是十分罕有的 , 而这恰恰体现了民法典打破了传统民法藩篱的“人民性”的原则 。 民法典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 , 这让我们的民法典在形式上有了更大变通的可能 。

【「高空」如何解决高空抛物?民法典中有答案】对于如何解决高空抛物这一问题 , 民法典给出了答案 , 然而要想真正地杜绝这一现象 , 则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努力 。 一是要宣传教育 , 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 , 不仅要尽快改变一些人高空抛物的不良行为 , 更要唤起公众对法律的敬畏 。 二是‌‌物业公司要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 强化技术手段 , 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的应用 。 ‌‌三是‌‌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及时查处案件 , ‌‌‌‌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 相信在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下 , 高空抛物这一问题一定能被根治 。 (任成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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