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切勿影响纳税信用,没办的抓紧办!个税年度汇算即将截止
济宁新闻网讯(采访人员刘琰通讯员王琛)最近个税年度汇算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 对于个税年度汇算 , 有人获得了退税 , 有人需要补税 , 当然也有一些人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 , 也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办理 。 那么个税年度汇算究竟是什么?谁需要办理?个税该如何退?如何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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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 ,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当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个人年度所得税清缴 , 就是居民个人将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后 , 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 , 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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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 , 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 , 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 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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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切勿影响纳税信用,没办的抓紧办!个税年度汇算即将截止】那么什么情况下 , 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一是在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 二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办理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办理方式主要有三种: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 办理渠道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方式(申报) 。
为简单快捷 , 推荐使用手机APP方式进行办理 , 首先我们打开手机 , 下载个人所得税应用并安装 , 同时绑定个人的银行账号 , 在手机应用的首页“常用业务”界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即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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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要注意的是 , 6月30日前 , 未依法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 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被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 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 所以 , 提醒大家一定要在6月30日前 , 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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