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店铺不送餐只刷单 制造虚假交易2000余次

正义网上海6月22日电(通讯员沈佳青)如今,各大外卖平台为了吸引顾客,在注册新用户后,都会送上大额首单红包,用户使用红包后,平台就会把相应的补贴转到商家帐上 。
【外卖店铺不送餐只刷单 制造虚假交易2000余次】95年出生的被告人李某,在某外卖平台注册了店铺后,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平台制造虚假交易2000余次,骗取平台红包补贴共计2万余元 。日前,经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
2019年初,该外卖平台在内部核查时发现,平台上注册的两家广西桂林的店铺“某鸡排汉堡”和“某蒸菜饺子店”有千余笔异常的虚假订单,套取了平台给商户的补贴 。对此,外卖平台对刷单的商户李某做出了2000余元的处罚 。然而李某非但没有改过,反而变本加厉,“薅羊毛”上了瘾 。同年7月,其在桂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根据李某交代,2018年5、6月,其在该外卖平台上注册了一个店铺,名叫“挺好吃餐吧”,用的是本人的身份证,绑定了本人的银行卡,这个店铺通过虚构订单“薅羊毛”,大肆骗取外卖平台的补贴 。
李某通过互联网聊天软件购买了外卖平台上的“7元红包”,之后摇身一变,自己当起了“消费者”,使用该红包在自己开的“挺好吃餐吧”进行下单,红包消费后,平台把差价补贴转到其帐上,刨去“成本”,李某每单实际到手4元,尝到“甜头”的李某,为了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又注册了多个假店铺 。
几个月后,7元红包的活动结束了,李某觉得这条财路不能断,他找到网络“刷手”,伙同对方利用刷单软件帮其下单,每单有平台给的15元收单补贴,其中的7元给“刷手”,另外7元是他的收入,还有1元是平台的服务费 。
到了2019年4、5月,李某不再满足和他人合伙,决定自己“单干” 。他花钱购买了一个刷单软件,开始疯狂刷单,一直到案发前夕 。每个月通过帮其他店铺刷单,商家将“利润”分成通过网络转账给他,两个月一共非法获利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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