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检察|于成龙为官的“三重境界”( 二 )
于成龙不仅是敢干、实干型官员 , 也是会干、善干型官员 。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 于成龙任职两江总督不到一年 , 就遇到了清政府例行的两年一次的举劾之期 , 主要是督抚官员对地方官员进行考察 , 举荐贤能优秀人才 , 弹劾贪官污吏 , 然而这却成为一些官员拉拢关系获取晋升的好时机 。 于成龙特意向朝廷上奏《请暂停江苏举劾疏》 , 他认为当时江苏的官员们既无大功也无大错 , 因此请求朝廷暂时停止江苏官员这一年的举荐和弹劾工作 , 而由自己对官员进行适当的教育 , 对于好官进行适当奖励 , 反之进行适当批评 。 如果发现确有政绩卓越的官员 , 再对其通过“特疏”方式进行举荐 。 真正做到举荐贤能优秀人才 , 弹劾贪官污吏 。 康熙皇帝接到于成龙的这份奏疏后 , 同意他的做法 。 对于于成龙这种做法 , 后世史学家在编撰《清史列传》时引用了他的奏疏 , 认为这是于成龙的一种执政风范 , 既不随意举荐下属 , 也不随意弹劾下属 。 善于谋划的于成龙绕开清政府刻板的规章制度 , 然后用“特疏”方式 , 破格举荐真正的好官 , 弹劾真正的坏官 , 以此方式保持了封建官僚系统的相对稳定 。
“以铜为镜 , 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 , 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 , 可以明得失 。 ”于成龙是一面镜子 , 是一面为官者的镜子 。 他勤政廉洁的高尚品德、浩然正气的人格力量以及爱民如子的为官操守 , 至今仍然具有极其强烈、极其现实的启迪意义 。
摘编自《群众》2020年第12期 ,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为《于成龙为官的“三重境界”》
作者:李闯(作者单位:中共启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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