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南京: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刚刚
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告
▽▽▽
文章图片
为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 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后果 ,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 ,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 未按规定佩戴的 , 自2020年7月1日起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 , 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
特此通告 。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推荐阅读
- 任性|无证还任性拐弯酿悲剧!青岛胶州一电动三轮车与货车相撞 一驾驶员身亡
- 好危险!两岁男童误启电动车 翻车缝了近60针
- 南京警方通报大学生多次偷外卖|年轻人你咋这样呢?南京警方通报大学生多次偷外卖
- 南京警方通报大学生多次偷外卖|南京警方通报大学生多次偷外卖 家中其他孩子为了让他读书都辍学了
- 瞬间|电动车违章瞬间有多惨烈驾驶员被撞倒飞起!监控画面还原现场!
- 外卖|“偷外卖”男子已取保候审 南京警方:系报复他人
- IT|通用汽车计划推出雪佛兰电动皮卡:续航里程达644公里
- 取保候审|“偷外卖”男子已取保候审 南京警方:系报复他人
- “偷外卖”男子已取保,南京警方:有工作,偷外卖系报复他人
- 牙刷|牙龈出血、口臭、蛀牙千万不要忽视,电动牙刷不能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