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婚前婚后丨“一场离婚,我赔了20万”在婚姻法里越晚知道越吃亏( 二 )


1.隐藏财产 。 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 。 由于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财产申报制度 , 未主动申报的财产 , 是否可以视为隐藏财产 , 实务中处理不一 。
2.转移财产 。 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 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 。
3.变卖财产 。 如私自将房屋变卖 , 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 , 只是改变财产形态 。 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 , 并未进行消费 , 最终未必会少分 。 当然 , 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 , 房产涨价了 , 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
4.毁损财产 。 在实务中 , 夫妻矛盾激化时 , 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 , 若有证据证实 , 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
5.伪造债务 。
由此可见 , 尽管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和女方可以多分财产 , 但也是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酌情多分一些 , 幅度不会太多 。 实务中 , 如女方获得抚养权且男方有错过 , 女方多分财产的诉求获得支持的几率相对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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