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依安县支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50万元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6月8日电(采访人员 徐彩侠)6月2日 , 黑龙江银保监局官网公布对农业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 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安县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 , 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 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50万元 。
【|农业银行依安县支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50万元】|农业银行依安县支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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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依安县支行被罚款50万元 。 黑龙江银保监局官网截图
牛军对中国农业银行依安县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 , 贷后管理不到位行为负管理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 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处罚 。
|农业银行依安县支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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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牛军负管理责任被警告 。 黑龙江银保监局官网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 , 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 , 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 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 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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