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样公司的股市只是笑话

“獐子岛”样公司的股市只是笑话近期有个段子 , 说是曾经三次荣登国内首富宝座的黄光裕先生6月出狱了 , 看到A股的上证指数很是诧异 , 怎么上阵指数才2979.55点啊?想我2010年10月入狱时 , 当月上证指数收涨2978.84点 , 难道这10年来 , 股市一直停盘吗?我国股市没有停盘 , 这10年来 , 也曾风光无限过 。 2017年也曾高达6100多点 , 股市容纳的公司增加到如今3800多家 , 股市各种名堂的证券类型也有增加 , 什么创业板、科创板 , 估计黄老板未必听说过 , 而注册制也已经成了现实 。 至于说黄老板要是再晚点出狱的话 , 新指数出台了 , 恐怕也会有大的“涨幅”的 。不过 , 无论如何改革 , 我国的证券市场依然存在着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奇葩上市公司 。 比如说 , 康得新和康美药业 , 比如说獐子岛 , 甚至 , 还有因为“没有找到会计” , 以致于公司年报无法发布的 。 其中 , 到6月24日为止 , 已经按照证监会认可推迟到6月30日的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 , 还有32家公司没有发布 。年报不能按时发布 , 无非就是两种情况 , 其一是财务数据太烂 , 审计公司不认可;其二就是公司的“各种地雷丝丝作响” , 无法出具财报 。 不论哪种情况 , 一家上市公司不能及时出具财报 , 这就应该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 毕竟 , 没有年报 , 无法让公众知悉企业的运营情况 , 尤其是无法满足众多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数据的知情权 。信息披露本来就是上市公司一项强制性的责任 。 披露信息有假 , 或者不及时披露 , 或者披露数据不准确有遗漏 , 诸如此类的行为都会受到证监会处罚的 。 特别是在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 , 更是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最高处罚可达1000万元 , 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万元 。 当然了 , 有此问题 , 也会引发刑事或者民事责任与赔偿的 。显然就是说 , 有且只有证券市场严格规则 , 有强制性的措施 , 来确保信息有效及时准确 。 同时 , 也有惩罚性的各种手段 , 来处罚所有的违规者 。 违规者不但会付出经济代价 , 甚至也会承担刑事责任 。 并且 , 所有因此而造成的股民损失 , 责任人也会有高额惩罚性赔偿的 。 如此赏罚分明 , 尤其是保护好股民的利益 , 才会营造出一个高质量的证券市场 。不说别的 , 就说这老美证券市场吧 。 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想到老美上市 , 一方面上市门槛低 , 另一方面直接融资方便快捷 。 与此同时 , 也有大量的资金拥有者 , 也就是投资者纷纷云集老美证券市场 , 因为投资者相信所有上市公司公开的数据 , 包括财报、年报 , 也包括平时的信息披露 , 都是真实可信的 。 而按照这些数据 , 投资者自然就是股市有风险 , 投资或高收益或低收益或者亏损 , 都是心甘情愿的 。怕就怕出现了如瑞幸咖啡样的上市公司 , 公然财务造假 , 这就不仅是诚信问题 , 而是需要瑞幸咖啡大股东和实控人付出代价了 。 目前公开的是 , 瑞幸咖啡已经收到了两次要求退市的通知 , 并且对瑞幸咖啡大股东陆正耀等的责任追究 , 正在如火如荼的实施着 。 陆正耀先生不说惩罚性赔偿吧 , 刑事责任似乎也无法避免了 。 就如2001年世界500强的安然公司 , 财务造假被曝光后 , CEO被判24年处罚4500万美元 , 财务负责人6年处罚2380万美元 , 且安然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高达71.4亿美元 。正是因为对财务造假如此严厉追责 , 才能让所有的投资者放心投资 , 也才造就了老美证券市场吸引了全世界的投资者 。 目前 , 中概股公司遇到了一些问题 , 这纯粹是我国法律与老美证券市场规定有冲突 , 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 。 不过 , 要是因此中概股公司全部撤退 , 哪怕在港股上市 , 也将会是直接美元融资的损失 。对了 , 说了半响 , 我就是想说 , 6月24日对獐子岛的处罚决定书 , 再一次暴露出我国证券市场的“特色” 。 獐子岛公司6年4次发生扇贝“跑路”的骗局 , 为此证监会借助卫星定位数据 , 对獐子岛27条采捕船数百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 , 还原了真实的采捕数据 , 并据此认定了獐子岛公司的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 。 其实 , 就说同类企业不存在的四次扇贝或“跑路” , 或者“饿死”等有违常识的事件 , 再加上非常巧合的两年亏损 , 第三年盈利 , 第四年又亏损 , 獐子岛明显的保住上市地位的手段 , 就能判断出有“做数据”的嫌疑来 。问题是 , 如此荒诞的上市公司 , 竟然只是董事长被终身市场禁止和处罚60万 , 然后 , 獐子岛公司继续在我大A股证券市场上直接融资 , 准确的说直接“割韭菜”?或许有人说了 , 按照3月1日新的证券法 , 处罚得会很严重 。 问题是 , 500万 , 哪怕1000万 , 或者2000万的处罚 , 与该公司因财务造假而获得的收益相比 , 其差距何止千万 , 应该用亿来做单位吧 。至于说 , 追究董事长的刑事责任也很难说了 , 而众多股民 , 好听点是投资者就只能被当做一茬又一茬韭菜了 。 集体诉讼或者说集体索赔 , 这样的规则在新旧证券法中都有明确的条文 , 不过遗憾的是 , 至今为止 , 又有哪位股民因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获得过赔偿呢?起码 , 集体诉讼前置程序的复杂 , 就让很多投资者无法顺利的获得赔偿 。总之 , 6月24日公布的对汪耀元父女内幕交易的处罚到很解气 。 没收汪耀元父女非法所得9.06亿 , 并处以27.19亿罚款 , 合计36亿罚款 , 的确是惩罚性足够 。 只是 , 这36亿罚款 , 与其他投资者有啥关系吗?我大A股市场上 , 贡献“韭菜”资金的可多都是我等普通的投资者 。 一句话 , 没有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 没有对财务造假上市公司的惩罚性处罚 , 就不会有发达的多赢的证券市场 。 如獐子岛样公司的存在 , 这只能算我国证券市场的笑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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