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柜台买两百万理财被骗:经办职员判15年,分文未要回( 三 )


通报提到 , 被告人王明认识到自己所为不当 , 承诺分期偿还欠款 ,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这件事被曝光后 , 引发争论 。
采访人员发起一项调查 , 约5000人参与 , 数据显示 , 超七成人认为“不该退钱” , 原因是“离柜概不负责” , 不到三成人认为“应该退” , 因为这是“不当得利” 。
对此 ,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杜兆勇律师认为 , 银行与储户的纠纷中 , 任何一方都不能拿“离柜概不负责”作“挡箭牌” 。
根据民法规定 , 储户权益如受损失 , 也可以要求银行返还 , 只要有证据 , 比如监控、台账、验钞记录等 。
【在银行柜台买两百万理财被骗:经办职员判15年,分文未要回】杜兆勇同时也指出 , 传统的“不当得利” , 在法理上存在一定瑕疵 , “因为我返还你损失 , 耗费时间、影响工作等 , 相当于为你的粗心大意买单 , 也应获得一定比例报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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