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莱西市张某占道晒粮导致车祸,被判赔偿4万元


『民警』莱西市张某占道晒粮导致车祸,被判赔偿4万元
文章图片
『民警』莱西市张某占道晒粮导致车祸,被判赔偿4万元
文章图片
又是一年麦收时 , 此时的莱西大地 , 麦浪滚滚 , 麦穗飘香 。 村民们忙着收割麦子 , 而公共道路俨然成为了村民们晾晒小麦的“阳光浴场” 。
可谁知 , 危险也潜伏在这丰收的喜悦中 。 日前 , 莱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占道晒粮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 。
案情回放【『民警』莱西市张某占道晒粮导致车祸,被判赔偿4万元】原告时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 。 2018年6月20日13时许 , 时某驾驶电动车去地里干农活 , 行驶至该村村东公交车站牌处转弯时 , 在张某晾晒小麦的道路上不慎摔倒受伤 。
同日 , 时某去往医院住院治疗 , 诊断为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胫腓骨骨折 , 住院治疗24日 , 支出医疗费21113.92元 。 经鉴定 , 时某左膝关节功能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 后时某将张某诉至莱西法院 , 要求张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28000元 。 而张某在庭审时辩称 , 时某受伤与其无关 , 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法院裁判从张某与时某的视频谈话内容、时某门诊及住院诊断材料得知 , 张某在事发当日陪时某去往医院治疗 , 并支付800元医疗费 。 综合分析可以认定时某之损伤发生地便是张某晾晒小麦处的事实 。 张某辩称其未在事发地晾晒麦子 , 无事实依据 。
本案争议焦点二:时某损伤是否与张某晾晒小麦有因果关系 。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张某在公共道路上晾晒小麦 , 妨碍通行 , 造成安全隐患 , 致使时某摔倒受伤 , 具有一定过错 , 其晒粮占道与时某受伤具有因果关系 , 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
时某系本村村民 , 居住本村内 , 庭审中 , 其陈述自己需经常途经事故发生地点去地里干农活 , 其应知晓涉案事故发生地晾晒小麦的事宜 , 在驾驶车辆时 , 应具有高度的注意义务 , 行车转弯过程中 , 应减速慢行 , 安全驾驶 。 事故发生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13时 , 当日天气晴 , 风力1级 , 视野清晰条件下 , 其在转弯时未能审慎驾驶电动车 , 摔倒受伤 , 对其自身损害存在较大过错 , 综合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 , 以张某承担40%责任 , 时某承担60%责任为宜 。
莱西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时某各项经济损失41391.29元 。
收获的季节已至 , 莱西法院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 , 道路是用来通行的 。 在道路上晒粮存在安全隐患 , 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 造成行人损伤 , 产生巨额经济赔偿 , 损人又害己 。 村级公路养护部门也应采取合理措施 , 主动作为 , 及时清除公共道路上的障碍通行物 , 减少损害的发生 。
为了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 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执法中队全员出动 , 边治理 , 边做宣传推广 , 做到文明执法 , 以理服众 。
一是广泛宣传 , 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 采取发放宣传单页、重要路段及村庄悬挂宣传条幅、村喇叭广播等有效形式 , 大力宣传占道“打场晒粮”的危害性 , 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 重点宣传一些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 , 使沿线群众充分认识到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对社会及个人所产生的严重危害性 。
二是全面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 。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模式 , 分别对龙口东路 , 北京东路 , 威海东路 , 苏州路等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 , 重点路段增加巡查频次 , 发现一处 , 清理一处 , 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 将违法行为的发生控制在萌芽状态 。


推荐阅读